为深入贯彻落实上级关于深化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的部署要求,持续深化社保领域突出问题整治工作,聚焦群众反映强烈的痛点难点问题,严厉打击欺诈骗保行为,切实维护社保基金安全,保障广大参保群众的合法权益,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全区社保领域突出问题线索,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线索征集时间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6年6月30日。
二、线索征集范围
(一)骗取套取养老保险基金方面
1.违规参保补缴问题:通过伪造档案、劳动仲裁法律文书、劳动监察法律文书、法院判决文书等手段违规一次性补缴;伪造、变造相关材料获取养老保险参保资格或缴费资格、办理提前退休。
2.虚假参保问题:冒用他人信息重复参保、虚构劳动关系违规参保;利用系统漏洞违规冒领养老金。
3.违规领取待遇问题:伪造生存状态认证资料等手段骗取养老保险金;领取社会保险待遇的人员死亡后,单位或家属不及时报告,继续领取社会保险待遇;退休人员被判处拘役、有期徒刑及以上刑罚,单位或家属未及时报告,在服刑期间继续领取基本养老金。
4.重复领取待遇问题:在同一制度内以及跨制度重复领取企业职工、机关事业单位、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等。
(二)骗取套取工伤保险基金方面
1.违规参保问题:虚构劳动关系获取工伤保险参保或缴费资格。
2.违规认定工伤问题:伪造职业病诊断证明、伪造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等手段违规认定工伤。
3.虚假鉴定与骗保问题:通过伪造病历、医疗检查材料、冒名顶替参加劳动能力鉴定,伪造工伤认定书或劳动能力鉴定书等手段骗取、套取工伤保险基金。
4.扩大支付范围问题:将工伤保险基金支付范围外的费用纳入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等。
5.协议机构违规问题:协议机构挂床住院、虚开药物、虚假治疗、编造病历、短期重复开药、“伤病不分”、无指征住院等。
(三)工作人员履职与作风方面
1.内外勾结骗保问题:养老保险、工伤保险相关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便利,参与或协助虚报冒领、欺诈骗取、侵占、挪用,或贪污截留社会保险基金。
2.审核把关不严问题:不依法履行职责,资格认定、材料审核把关不严,违规向不符合条件人员发放社会保险待遇,造成社保基金损失。
3.不作为、乱作为问题:不作为、乱作为,侵害参保人员合法权益;瞒报、迟报和谎报重大要情;对骗取套取社保基金的违法违规行为未按规定进行处理或按程序移交相关部门等。
三、举报方式
举报人可通过现场、信函、电话、邮箱等多种渠道进行反映。提倡实名举报,我们将严格保护举报人隐私。
1.现场及来信地址:江西省赣州市南康区金融中心1号楼裙楼3层区社会保险服务中心373办公室(邮编:341400)
2.举报邮箱:jxnksb@126.com
3.举报电话:0797-6631216
4.受理时间:法定工作日08:30-12:00,14:30-17:30
四、注意事项
(一)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反映的内容不属于社保领域范围的。
2.没有明确的反映对象或者诉求的。
3.正在或者已经履行行政复议、行政诉讼、信访等程序的。
4.其他不属于受理范围的。
(二)反映须知
1.鼓励实名举报,举报人应坚持实事求是原则,客观、准确、详细反映问题线索,清晰说明被举报对象、问题发生时间、具体经过,并尽可能提供相关佐证材料。
2.严禁捏造、歪曲事实,诬告、陷害他人或伪造证据材料,对违反规定的,将依法依规追究相应责任。
3.区人社局将严格执行保密工作规定,对举报人个人信息、举报内容及相关材料专人负责、专人管理,严格保密。对泄露举报人信息、打击报复举报人的行为,依法依规严肃查处。
欢迎社会各界、广大参保群众积极提供问题线索,共同守护好人民群众的“养老钱”“保命钱”。
特此公告。
赣州市南康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6年4月7日
赣公安网备360703023607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