档案史料征集公告
为抢救保护散存于社会各界的珍贵档案史料,深度挖掘整理我区历史文化资源,全面丰富赣州市南康区史志研究室(档案馆)馆藏体系,更好地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与历史文化传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江西省档案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具有历史价值、文化价值、研究价值的档案资料。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集范围
凡反映南康地区各个历史时期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生态、民俗、人物等方面发展变迁,具有保存和研究利用价值的各类载体档案资料,均属征集范围:
1.红色文化类:记录南康地方党团组织发展、重要革命活动、革命先烈事迹、拥军支前、参军参战、苏区建设、社会主义建设与改革发展重大成就的文献、实物;中央红军长征相关文物、革命遗址旧址、老红军及革命先辈肖像、照片、手迹等。
2.城乡变迁类:反映南康城乡规划、古村古镇、街巷民居、自然风光、桥梁码头、水利设施、工矿企业、农田建设等历史风貌;反映改革开放以来城市建设、园区发展、交通升级、重大工程、城乡面貌巨变的文字、图片、影像及实物资料。
3.民俗风情类:记录南康传统手工艺、民俗节庆、婚丧嫁娶、民间戏曲、非遗技艺、特色饮食、民间信仰等相关资料。
4.人物纪实类:反映南康各个时期先进模范、行业精英、工匠名师、教育工作者、医务工作者、农业科技人员、乡贤名士等社会活动;普通民众生产生活、家庭变迁、家族谱系志书、集体合影等纪实资料。
二、载体形式
1.纸质资料:公文、书信、日记、手稿、笔记、著作、报刊、画册、族谱、地图、票证、印章、商标、契约、证书等。
2.实物档案:具有历史纪念意义的奖章、徽章、旗帜、牌匾、生产工具、生活用品、艺术品、纪念品等。
3.音像资料:革命口述史、老红军老战士访谈、家族史、地方发展纪实等录音、录像、数字音视频及航拍影像资料。
4.照片资料:各个历史时期黑白、彩色照片,家庭相册、玻璃底片、反转片、数码照片等各类影像资料。
珍贵档案原件不便捐赠的,我馆可提供专业数字化扫描复制服务,对原件进行数字扫描并形成规范副本留存。
三、征集方式
坚持自愿、无偿为主、有偿为辅原则,采取以下方式征集:
1.无偿捐赠:鼓励单位和个人无偿捐赠。凡捐赠进馆的档案,在陈列展示、研究出版时注明捐赠者信息;对捐赠重要档案史料的,举行捐赠仪式并颁发收藏证书。
2.有偿征购:对经鉴定具有重要历史价值且所有者愿意出让的档案史料,按照相关规定协商征购。
3.代管代存:单位或个人所有的珍贵档案,可委托档案馆代为保管,所有权不变、不收取保管费用;档案馆在征得所有者同意后依法合理利用、适度展陈,不作商业用途。
4.复制留存:对特别珍贵且所有者需自行保管的档案,经协商同意后,由档案馆进行规范复制、永久收藏。
四、有关说明
1.所提供档案资料须原始真实、来源合法、内容完整,不侵犯第三方合法权益。
2.照片、音视频、实物等资料请附简要说明(时间、地点、人物、事由、背景等)。
3.档案馆严格按照档案保护规范开展接收、修复、扫描、保管工作,确保原件安全;捐赠者对其捐赠档案的数字化副本享有优先使用权,档案馆依法保护捐赠者提出的合理保密要求,不擅自篡改、歪曲档案原始内容。
五、征集时间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长期有效。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
肖锡平18870106896
0797-6609619
联系人:
李君海15216105649
0797-6605007
电子邮箱:jxnkdaj@163.com
联系地址:赣州市南康区天马山大道59号912室
赣州市南康区史志研究室(档案馆)
2026年3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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